
今年开始,宅基地的管理将会有多严?从刚刚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,我们就能感受到严的总基调,特别是在宅基地的买卖上,措词非常的严厉,容不得半点含糊,没有任何的余地。
原文的表述是: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,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。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,加强租赁合同管理。

为什么说这个表述措词非常的严厉,咱们来做个全面的分析解读。
第一,不但要严城里人、外来人,也要严村里人、自己人。在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以及以往的政策文件中,只是对城里人、外来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进行严抓严管: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、宅基地,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。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,就没有了城镇居民、退休干部的限定,所有的人,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都要严查严防。包括咱们同村村民的买卖。

同村村民相互之间转让宅基地,法律政策是允许的,但必须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:第一个,就是要必须征得土地所有权人,也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;第二个,必须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;第三个,就是受让方必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,不能说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了,还要再转让别人的宅基地。不符合这3个条件,就属于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了,这方面,大家一定的清楚。

第二,不但要严过程,而且要严审批。咱们看一号文件的表述,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,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。这是一句话,意思是要通过强化审批管理,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。比如说,你要申请房屋翻建,可能就会看你的宅基地是如何来的,是不是违法违规购买转让的,如果宅基地的来源不明不白,是不会批准你建房的。

第三,不但要严实质性买卖,而且要严变相买卖。咱们看一号文件关于宅基地表述的最后一句话,加强租赁合同管理。为什么要加强租赁合同管理,就是因为有一些地方,违法违规签订租赁合同,变相买卖宅基地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,超过二十年的,超过部分无效。租赁期满,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,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。这些租赁合同的基本要求,咱们在农房宅基地租赁的时候,一定要严格遵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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